論盡家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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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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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5-12-29 14:21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菲傭其實佢做野方面真係算正常,+想像唔到會

原帖由 KARST 於 15-12-29 發表
菲傭

其實佢做野方面真係算正常, 想像唔到會盜用....都唔明佢地點諗
盜用他人資料好嚴重喎
報警之前報比入境處
等佢唔可以返黎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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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5-12-29 15:32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Ol0314+發表於+15-12-29+14:21+盜用

原帖由 KARST 於 15-12-29 發表
報警之前?

其實佢借錢要我封信證明咩, 合約上的僱主名又唔係我....
咁搞笑?你係咪同住呀?
我唔識 你去面書嗰邊問下
嗰度好多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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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5-12-29 15:49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回覆+Ol0314+的帖子我仲有信寄去父母度,+用

原帖由 KARST 於 15-12-29 發表
回覆 Ol0314 的帖子

我仲有信寄去父母度, 用黎證明屋企有錢還, 定做地址證明..., 真係唔知...
個人認為 報警好d
因話晒都疑似犯罪
無論佢係偷竊定盜用
咁入境處有根有據下次都真係未必批
只係僱主投訴 無證據證明
入境可能只係留底
未必影響到佢下次申請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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