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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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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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4-4-14 23:40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放過人地啦,人地當年仲係細個,搞到個女仔比人取笑到,壓力爆煲先安樂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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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4-4-15 08:32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KTKTKT5 於 24-4-15 08:34 編輯
crazypaper 發表於 24-4-15 07:17
係,小六細路女,唔需要講到人地又妖又姣,何必呢?大家都為人父母

咪就係,本身個題目就係正方勁有利,反方好難辯。正如bk成日剷d人移民,話香港邊度唔幸福,根本生係香港係幸福嘅,証明辯論中嘅反方真係好難辯論,班12,3歲中學都未讀嘅細路女,一時急起上嚟諗到就做論點,有咩咁大罪。自己嘅仔女,12,3歲就話佢仲係好bb,小朋友,童言無忌!辯論中嘅12,3歲連中學未讀嘅細路女呢?出口傷人話發姣,妖魔,九唔搭八!唔知點解要咁講!痴線,唔怪得咁多學童自殺, 咁多人將成人世界嘅尺嚟量度小朋友,自己都做過小朋友,12,3歲喺台上發言都巳經好叻啦。 自己攬住12,3歲嘅仔女叫bb, 人哋生嘅就叫發姣妖魔,真心癲,根本係網絡欺凌個女仔,人哋當年仲係小學生,真係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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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4-4-15 21:09 |顯示全部帖子
piv 發表於 24-4-15 20:27
咁對手都係一樣12,3歲的。

我冇講個男仔有問題,只係覺得單單條辯題做反方嘅本身就難,成年人何必為左十幾年前嘅片段去欺凌當年只係小學生嘅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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