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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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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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9-19 15:04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hsbc005 於 20-9-19 15:05 編輯
mimikam 發表於 20-9-19 13:16
A朋友(多年好友)因急事借錢(當時話7日內還), 我借咗給他30萬,其後他說遇到的意外情況還額外需十萬。 ...

你真係傻太好人,
我以前都有借錢畀人,
仲要係蝕住賣股票借畀人,
後來發現佢原來唔係有事急用,
只係用嚟買奢侈品 (2次),
仲有兩次借錢畀人,
佢話要嚟交租,
還完錢後又變成另一個人,
原來你嘅作用只係用來借錢畀佢,
所以我發誓以後都唔再藉錢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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