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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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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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7-1-24 09:50 |顯示全部帖子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jury.htm#4
陪審員的資格

出任陪審員是每一位合乎資格的香港市民應盡的責任。

雖然出任陪審員有時會帶來不便,然而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擁有透明度高的法律制度,陪審團所扮演的角色尤為重要,因此出任陪審員也是一種榮幸。

任何具備下列條件的香港居民,均有資格出任陪審員:

年滿21歲但未滿65歲;
精神健全而並無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審員的情況如聽覺或視覺的損傷等;
品格良好,及
熟悉聆訊時所採用的語言— 即中文或英文(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照咁睇,唔需要係永久居民

點評

esmehouse    發表於 17-1-24 17:00
wcpcelia    發表於 17-1-24 10:42
333s    發表於 17-1-24 10:08
日日是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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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7-1-24 11:02 |顯示全部帖子
變成一首歌 發表於 17-1-24 10:09
咁如果係大陸學生,來香港讀書,都會被抽中?佢地受咁多年內地教育,觀念同本地人始終唔同
...
一個陪審團有咁多人,冇理由全部都係大陸學生,影響不會太大
而且控辯雙方如果覺得某個被抽出的人不適合審理該案,是有權拒絕的
日日是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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