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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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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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1-4-29 15:38 |顯示全部帖子
alicewtw 發表於 21-4-29 13:49
我覺得學校嚴得黎個懲罰唔合理,著鞋係有保護作用,因地下可能會有釘或石仔等會整傷腳板,而且長期唔著鞋行 ...

本帖最後由 taidou 於 21-4-29 15:49 編輯

我都覺得係著襪唔合理,無論係咩色,並且唔俾人着鞋帶點侮辱成分。

我會寫信,話俾學校知接受處罰記小過,承認責任,但同時會反映不滿有關訓導主任提出的處罰條件。

有錯在先,着拖鞋係唔啱,既然係唔啱我會叫佢接受選擇為自己嘅行為承擔責任,記一個小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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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1-4-29 19:44 |顯示全部帖子
luckybaby2011 發表於 21-4-29 18:36
我唔明點解咁多人覺得老師罰得合理、而家個仔唔係無受罰、係唔接受唔合理既處罰喎、小過喎、而家好普遍咩 ...

本帖最後由 taidou 於 21-4-29 19:48 編輯

我都覺得震驚點解咁多人覺得合理,可以罰但唔係罰人唔準著鞋羞辱咁嘅方式。

重點唔係在黑同白的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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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1-4-29 19:52 |顯示全部帖子
lammmm16 發表於 21-4-29 19:46
回覆 #10341400443 的帖子

......仲要多謝個miss

Exa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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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1-4-29 22:33 |顯示全部帖子
CTPIG 發表於 21-4-29 21:43
仔仔是要教,媽媽辛苦了。但學校先罰了仔仔才比家長2選1,手法有問題。寫信等於你同意學校的罰法,唔可投訴 ...

我直情覺得果位訓導究竟有冇認真思考過。校規係要守,咁唔著整齊校服回校的話,校規有冇列明係記小過一次?如果有列明的話就記吧,點會有得俾學生選擇,果個選擇仲要係一個帶有羞辱性的選項。

但呢度的部分媽媽及樓主都竟然認同並要感謝學校,我真係覺得好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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