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
*請注意,2012年的中秋節翌日及國慶日適逢在同一日(即2012年10月1日),如僱員在該日放取其中一天法定假日後,應於該假日翌日補放另一法定假日。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總括而言,僱員應享有的12天法定假日並不會因2012年的中秋節翌日及國慶日適逢在同一日而減少。
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