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設定合理標準
合理標準不代表事事順着孩子的意思,父母要區別孩子的要求是基於自我主張還是任性的欲望,如要自己吃飯、穿衣服是自我主張,可放手讓他做;「想買玩具」、「想吃糖果」等物質要求,就必須加以限制。
4. 了解孩子的需要
父母要了解孩子不配合的原因,如孩子哭鬧是否因為不舒服、肚子餓,也可能是孩子還不擅於用言語表達,故父母必先清楚孩子的狀況再隨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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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孩子扭計9大對策
孩子在兩歲到三歲的階段,常被稱為「Trouble Two」或者「Terrible Two」。孩子到了兩歲特別喜愛搗蛋,特別不聽話?父母可以怎樣處理呢?
1 避免無謂的衝突 容許孩子有選擇空間
兩歲的孩子漸漸有自我意識,喜歡自己決定一些事情。例如穿什麼衣服,吃什麼東西,如果孩子選擇的東西沒有什麼害處,又何妨讓孩子自行決定呢?
2 認同孩子的情緒
孩子扭計其中一個原因是不懂表達自己的情緒。父母應該先嘗試了解孩子扭計的原因,認同孩子的情緒,再以冷靜方法處理。例如孩子在車廂裡因沒有座位而哭鬧,可以先對孩子說:「我知道你因為很累所以不開心,不過現在人多,等一下有人下車,我們再坐下來。」
3 預先約法三章
在與孩子出外前,先跟孩子約法三章,讓孩子明白父母的要求。例如:「等一下去百貨公司,我們只會看玩具,不會買。如果你扭計,我們就立即離開,不可以看玩具了。」
4 提出其他選擇
孩子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有時會激烈地哭鬧。除了因為情緒上的不快,也是因為他們想不到其他解決的方法,因此只有不停哭鬧。這時父母可以提出一些其他的選擇。例如孩子想去會所遊戲室玩,但遊戲室不開放,父母可以建議和孩子到鄰近的公園去玩來代替。
5 Time Out
如果孩子鬧得厲害,可以用time out的方式,停止孩子目前所做活動,讓孩子自己冷靜地反省自己的錯誤,作為懲罰。這時父母應該帶孩子到一個安靜的地方,例如讓孩子進睡房或商場中較冷清的地方。父母不要對孩子作出反應,讓孩子先靜下來,再處理。
6 待孩子冷靜後再講理
孩子激動時,很難把父母的話聽進去。所以待孩子冷靜後,再向他說理,讓他知道自己為何做錯,會較為有效。因為孩子記憶有限,事後教導可加深印象。
7 賞罰分明
對孩子良好的行為加以讚賞,獎賞不一定要是物質上的東西,也可以是帶孩子到公園玩等親子活動。如果孩子犯錯,也可給予一定的懲罰,例如上述的「Time out」或者不可以看電視等。賞罰要即時執行及貫徹一致。
8 選擇帶孩子到適合的場所
某些環境並不適合孩子到場,例如要集中力短的孩子靜靜看完一套電影,是非常困難的事情。父母應該考慮孩子的能力限制,只帶孩子到適合的場所,便可以減少很多吵鬧的機會。
9 理解孩子鬧脾氣的原因
孩子鬧脾氣可以是很多原因造成,例如身體上的不適、作息時間混亂、家庭中的改變,如父母婚姻改變、搬屋或轉換家傭,都可以令他們脾氣變差。父母這時應該嘗試了解孩子,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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