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晾女性內衣褲是每個家庭尋常不過的行為,惟卻惹來「陰氣重」的民事官非。居於小西灣富景花園高層單位的一對業主,針對鄰居的多項行為而提出指控,包括指鄰居常大力關門;放在公眾走廊的鞋,尖尖鞋頭指向該業主的家;鄰居並在晾衣架上突然掛上「已弄乾」的黃色及紅色等女性內衣褲等,令到該業主受到煞氣、陰氣及噪音等的滋擾。他們向鄰居及管理處等投訴不果後,今日(25日)入稟區院控告鄰居,要求頒發禁制令及索償。
原告是兩名業主劉耀鴻及林文君(下統稱原告),被告則其鄰居的一家四口,分別是父母吳漢生及郭靜文、兒子吳家樂及吳家謙,涉事現場是小西灣的私人參建居屋富景花園。
入稟狀指,原告早於1993年購入富景花園的高層單位居住,被告則在2004年購入原告毗鄰單位入住。原告指屋苑規例列明住戶必須在指定位置晾衣,惟被告卻在2005年擅自在外牆安裝金屬晾衣架,且與原告窗戶只相距約一米,並突然在架上擺放已弄乾的黃色及紅色女性內衣褲。被告及後又曾在原告家門外徘徊,並着其子把鞋尖轉向原告門口。
原告為此查明原委,發現有風水書指「男性認為女性的內衣褲比較邪門……因女性每月一次月經來臨……屬於陰氣重的地方」、「神位專心致志與別人家的內衣朝夕相對,那麼家人的運氣便差」,而「鞋尖是煞氣所在方向」等。
此外女被告及她兩名兒子經常故意大力開關鐵閘及木門,如「雷響」一般;原告有時乘升降機抵達樓層時,被告一方突然出現並阻礙原告離開升降機,並以不友善的眼神「睥」着原告5秒,再返回其單位大力關門,這令原告感到受驚、尷尬、受威脅及耳鳴等,即使身處家中也驚慌。
除關門大聲外,原告又指被告的兒子多次邀請朋友至家中玩樂至深夜,令原告一家不能眠。被告又曾在樓層的公共地方用鐵罐燒衣紙,令原告十分害怕。當時適逢農曆新年,原告因受驚及滋擾而要搬往酒店暫避,而需花費2萬多港元。
原告為被告上述的「多宗罪」,多次向管理處投訴、找區議員協助,甚至報警,但情況未見改善,原告因而承受精神壓力,為了取回平靜的生活環境,故興訟處理,包括禁制被告於每天早上7時至晚上11時大聲關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