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業顧問 Tom Asacker 的著作《The Business of Belief》,對此原理有精闢描述。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些深層欲望與價值信念,主導我們的行為和判斷。要改變一個人的行動或想法,只講道理不能湊效,重點是改變其「觀感」,藉此更新人腦中的價值信念系統。學者 Daniel Kahneman 和 Antonio Damasio 等人就心理學與神經科學研究得出相同結論,人類的「感覺」主導「思考」。感覺指揮著我們的注意力,導引我們反思,在多數情況下,人類在生活中只會尋找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信念。英國心理學家 Richard Gregory 講得清楚:「感官不會直接賦予我們一個世界的畫面;相反地,它們提供證據印證我們對於眼前事物的假設。」我們的感知,成為我們的真實。
另外,以理服人是一個有點誤導的概念,單單以理,往往服不了人,因為沒有人喜歡承認自己有錯。黃霑生前曾多次推介一本有關說明他人的經典著作,是美國人際關係學大師 Dale Carnegie 於 1936 年出版的《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中譯《人性的弱點》)。這本全球至今被譯成 58 種文字、總銷量近億本的「說服界」聖經,於開首第一章,先提及幾個風靡當時的罪犯故事。
紐約著名連環殺人罪犯「雙槍殺手」Francis Crowley,在被警方圍捕時寫下血書:「Under my coat is a weary heart, but a kind one – one that would do nobody any harm.」到被判死刑一刻,坐在電椅之上,他還是為自己辯護:「That is what I get for defending myself.」黑幫頭目 Al Capone 和 Dutch Schultz,則不約而同強調自己如何為別人帶來快樂,造福人群,可惜被社會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