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跳至

首頁
1

尾頁
   22


別墅

積分: 964


1#
發表於 19-10-16 07:25 |顯示全部帖子
54heima 發表於 19-10-16 06:37
現只是參眾兩院通過,未在國會通過總統未簽名落實未算正式通過。
此法一過對香港影響最大是美國可單方以人 ...

唔會咁誇呀


根據眾院外委會通過的法案版本,美國國務卿每年須評估香港自治情況,並就香港是否仍符合特殊待遇向國會提出認證(certification)。此外,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180天內,以及以後每年,要點名並制裁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人,而制裁手段包括凍結資產,以及讓這些人及他們直系親屬無資格取得簽證入境美國,或享受任何「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相關福利,而他們現有的簽證將被撤銷。


別墅

積分: 964


2#
發表於 19-10-16 08:08 |顯示全部帖子
evip 發表於 19-10-16 07:56
即是任美國佬屈!

政治事係咁㗎啦

大陸都可以在外交層面打壓台灣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案/條例,所以去到國家層面,我們小市民做唔到乜


別墅

積分: 964


3#
發表於 19-10-16 08:09 |顯示全部帖子
fong2005 發表於 19-10-16 07:44
被制裁人士不只在美國資產被凍結,宜係所有同兌換美元嘅銀行,都不可再交易同開户口,即全球銀行!
...

條法案有咁寫嗎?

我研究過,真係唔知


別墅

積分: 964


4#
發表於 19-10-16 08:13 |顯示全部帖子
evip 發表於 19-10-16 08:11
推自己城市去死! 宜家d曱甴做緊。

咁我唔評論
或者某d人係會好驚呢條法案通過

不過有一句,老新常談

當你/我有利用價值時,就係有用

加上美帝係經濟大國,難免要睇佢面色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