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姐因買樓之事搞到兩弟雞毛鴨血。依家又有另一件事,令人氣憤難平。
話說姐已失業兩年,所以2021-22年度應該不用報稅。然後三弟就問她,你父母免稅額用不著,不如今年就給我用。三弟是一直有給家用,因姐是跟父母住,而二弟收入不高不用交稅,所以一直是姐用父母免稅額。
然後姐反應甚大,說我在找工作了,會用到免稅額。試問2021-22課稅年度已經過去了,跟她將來有沒有收入有什麼關係? 跟住弟再說,如果你是用得著,我絕對不會爭。但如果你用唔到,白白浪費左好多錢比政府。跟住姐又改口話返左幾個月散工Freelance之類,有收入要交稅。但三弟再問同姐住的二弟,他說姐應該只有返兩三個月,因自尊問題,堅稱自己有返工。
弟的想法是,他不是要爭,姐要用一定給她先用,只係唔想浪費一d本來係唔洗俾既錢。
依家問題係,如果年收入不超過個人入息免稅額$132000,係咪唔會收到稅單? 如果姐收唔到,她跟本不用報稅,就不會知道弟有冇用到個父母免稅額。但如果她收到,雖然入息不過個人免稅額但照填父母免稅額,咁弟又填,稅局會出信通知二人,佢話姐會唱同罵他一世,所以他不敢填。
請問有人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