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係細路 發表於 23-8-16 14:52
1)4年都冇喺香港住過(分分鐘一直唔係喺香港住),理由係醫病+疫情
2)女兒長居大陸(頭家喺大陸?)
3)香港個老公接近60歲,但唔加名喺間公屋戶籍上(因為資產超標定有另一公屋而瞞報?唔係一結婚就要加名查夫婦資產咩?)
4)聲稱個老公住喺間屋,但自己今年3月回港,先至收到信話房署要收屋(房署既然出得信,代表之前查訪過都冇人喺度啦)
而家房署揸正收返間屋,就識得搵東張申訴…成件事咁古怪,房署由拒絕又突然改口容許住中轉屋, 對排左N年公屋既人公平咩?
東張咩人都幫,真係對佢愈黎愈反感…
https://www.hk01.com/article/9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