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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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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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3 11:57 |只看該作者
租客剛走, 附近鄰居即介紹親人來睇, 即成, 我不肯即時收票, 覺得大家經律師樓較有保障,
問題出現了, 由復活節後至今, 我知對方已交了1成給他代表律師, 但細節仍未搞妥,雙方律師信往來了12天, 我覺太長了. 而的AGENTS 經常聯絡我話可以更高價, (多10-15萬) 叫我開門比客睇樓.
如果宜家我真是賣比其他人, 有無什麼法律責任?
我無簽任何文件, 但口頭同意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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