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據僱傭條例,所有受僱人士(包括外傭)均可享有每年12天法定假日,不論該人士是否受僱滿三個月。
首三個月唔放法定假日,已經觸犯僱傭條例第四章關於法定假日的部份:『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下列法定假日』
然後因為工人冇放假,計返人工(冇扣去無薪假日),已經觸犯僱傭條例第四章關於以工資代替假日的限制:『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假日,即所謂「買假」。』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法定假日補假規定係60內,你最好補返俾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