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楊家誠子 菲傭囚兩月 | 2,702 |
| ■被告菲傭被判入獄2月2星期。 |
【本報訊】因洗黑錢7.2億元判囚6年的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其4歲兒子遭家中菲傭5度施襲,包括掌摑、用梳打手掌、用手指彈嘴唇和鼻。菲傭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5項襲擊罪,昨被判入獄2個月2星期。
裁判官指罪行嚴重,僱主信任被告照顧兒子,她卻在一個多月間5度施襲。辯方求情指男童沒永久傷勢,亦毋須心理治療,傷勢不重,但裁判官指瘀傷和流鼻血不可謂不嚴重。
32歲女被告Rochelle Lintag Dreck承認於去年3至4月,在港島山頂白加道楊宅的廚房和嘉諾撒醫院病房內襲擊男童X。X的母親時常離港經商,去年初她發現兒子有不同傷勢,但兒子沒解釋;同年6月她再發現兒子右耳有瘀傷,此時另一家傭始披露被告打X,更展示涉案錄影片段。裁判官昨考慮被告認罪,而且被捕一年後才被檢控,時間過久,其間她沒有收入,故從判刑起點減刑近一半。
案件編號:ESCC1249/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