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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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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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6-7-20 14:0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kaka_b 於 16-7-20 15:29 編輯

想請教下大家, 若賣樓時AA私下在開價額外幫你講多6萬, 話一人一半分咗佢, 之後成交咗, 除臨約外, 佢額外有多張文件列明款項是AA的奬金, 叫你簽就可分你個一半即係3萬, 會否有問題? 有人試過嗎?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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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6-7-21 16:05 |只看該作者
佢都幾大貪,而你太老實。唔簽那張紙,立即封盤叫高20萬再放。個aa驚過你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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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6-7-21 16:47 |只看該作者
icac 等緊你,呢d私下的回佣,除非得公司同意,否則非法的
之前有單case上過報

點評

moodymok    發表於 16-8-24 14:53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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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6-7-22 12:24 |只看該作者
唉~我真係唔知而家多張咁既文件姐~有冇人試過?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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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6-7-22 14:23 |只看該作者

回覆:kaka_b 的帖子

咁即係簽左啦?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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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6-7-22 15:28 |只看該作者
大行定細舖?


大宅

積分: 2454


7#
發表於 16-7-22 18:07 |只看該作者
簽咗~大行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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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16-7-23 21:43 |只看該作者

引用:icac 等緊你,呢d私下的回佣,除非得公司同

原帖由 simonccccc 於 16-07-21 發表
icac 等緊你,呢d私下的回佣,除非得公司同意,否則非法的
之前有單case上過報 ...



大宅

積分: 1506


9#
發表於 16-7-24 14:30 |只看該作者

回覆:kaka_b 的帖子

張紙有冇公司台頭,如冇即私下回佣,氾法。


大宅

積分: 1506


10#
發表於 16-7-24 14:32 |只看該作者

回覆:kaka_b 的帖子

即合約寫少6萬,買家肯嗎?


大宅

積分: 2882


11#
發表於 16-7-25 10:3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imonccccc 於 16-7-25 10:40 編輯

唔明樓主點解會簽,層樓係你的,如果agent 賣高幾萬,只係你自已叫價低咗。
而家唯有自求多福,唔好穿,大行如果知道𣄃下aa咁做,報警機會很高
good luck
行會樓王林奮強涉嫌偷步賣樓,由於他在放盤時對行會打擊炒樓的決定毫不知情,故應可無驚無險過關。可是,林氏涉嫌曾經同意將賣樓差額送給代理,可能觸犯了非法回佣的規定。

《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訂明,任何代理人(或僱員),未得主事人(或僱主)同意或沒有合理解釋,向他人索取或接受利益,作為濫用職權的報酬,即屬違法。「利益」的定義非常廣泛,包括額外佣金。

有些賣家在放盤時會向代理私下訂定底價,若成交價高於底價,相差之數應歸給誰?有三個做法:(一)給回委託人,這是正常及合法的。(二)送給慈善機構,這是可敬之舉,但少有人如此有善心。(三)將差額送給代理,作為獎勵,雖可促使代理優先和特別積極處理該個案,但代理可能有違代理應有的中立角色;問題是任何代理人在未獲僱主同意下,收取賣樓中獲取的差額,就等同受賄,委託人將差額送給代理,就是行賄。

「陳雁樓及何偉中案」(CACC213/2008)述及在2005年陳氏是「中原地產」的總經理,而何氏則任「利豐貿易」的總經理,何氏代表公司購買「捷成大廈」,為促成交易能順利完成,何氏接受了賄款八十萬元,最終當然東窗事發,二人被判入獄。




林奮強風波」提醒全港業主及代理,在賣樓時切勿私下收授額外佣金,以免誤入法網。

執業律師廖成利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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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16-7-27 00:08 |只看該作者
不會寫少成交額, 只是多咗份文件以獎金的形式, 名正言順比佢。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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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6-8-23 14: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kaka_b 的帖子

我果個都係咁!!!! 我過多15MNS會去簽, 死啦, 係咪唔應該簽?????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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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16-8-23 16:29 |只看該作者
賣樓本來係最乾手淨腳之事!
成交收錢後就關人鬼事!
而家白紙黑字簽張隨時係非法回佣紙!今日唔爆可能聽日爆!
我就唔會咁 on x.....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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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16-8-24 10:26 |只看該作者
唔好簽, 佢已有佣收了。


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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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16-8-24 14:53 |只看該作者
seems its too late


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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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16-8-24 15:12 |只看該作者
你是否用自己用開的律師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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