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18-1-27 10:11 編輯
SandyKL 發表於 18-1-26 16:39
所以夜校簽到簿第二日唔見咗,我覺得有可疑,但警方冇理會。
呢點我覺得係有人/學校想推卸責任,因為如果學生無返學,老師點唔到名,係要通知學校,由老師
或學校通知家長既。
當時夜校多係成人讀,佢地日間有工作,能力上係自主既,而夜校老師多係兼職,所以不會似日間學
校咁理咁多。
由於夜校學生有D係有正職既,有時因為加班、太倦而唔返學,情況好普遍,老師亦早見怪不怪喇。
我諗1. 老師根本無點名,唔知死者有無返學。
2.老師有點名,知死者無返學,但由於死者唔係第一次無返學,以前因咁而與家長聯絡時,家長反應
亦不大,所以死者無返就唔理喇。
3.老師有點名,但校方無通知家長,失左責,但唔想因為咁而受各界、教署批評,怕要負責任,所以
收埋左。
我諗近日小臨臨事件,大家都感受至深。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