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家傭

跳至

首頁
1

尾頁
   0


複式洋房

積分: 456


1#
發表於 08-10-27 15:25 |只看該作者
話說星期6炒咗個工人, 個工人一直到現在都唔肯要機票, 要錢!
我地話唔得, 佢就話如果唔俾錢就出明天的機票, 跟住就唔見咗人. 咁我就打去勞工處問咁樣我地可以點做, 佢就話回程機票/相等於機票錢係要雙方agreed!, 咁我話咁傾唔掂都係要俾機票佢啦!
個工人要14日內離港架ma!, 佢地話無條文規定講可以點做, 話雙方唔妥傾到妥. wah, 如果出咗機票佢要求改改改, 個僱主都要出過機票俾佢!出open day 佢又可以退錢, 咁咪即係俾錢佢! 呢d工人做到咁差, 反而得到咁多著數, 香港法例都永遠都保障外傭(完全無理會僱主)香港僱員又唔見有咁既保障? 咁唔公平!!!


複式洋房

積分: 456


2#
發表於 08-10-27 16:23 |只看該作者
有無人可以教吓我應該點做呀?


大宅

積分: 4653

畀面勳章


3#
發表於 08-10-27 16:35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吾怕煩! 可以乜都吾做住, 等工人入勞工處開file向你申索回程機票/錢. 咁到時勞工處會要求你同工人係勞工處出席調解會, 到時個調解主任會解釋番比工人聽, 僱主係有權選擇比錢定係比機票.

我上次比個PK屈, 佢連簽收左既e-ticket都可以追討! 而勞工處亦係話如果工人有case係身而用吾到張機票, 僱主都有責任要再出過張(乜條理)?!


公爵府

積分: 27067

好媽媽勳章 親子達人勳章 BK Milk勳章


4#
發表於 08-10-27 16:53 |只看該作者
咁樓主出咗機票未呀? 要出open ticket喎, 如果佢唔要既, 你未叫佢去勞工處開file, 不過時間拖得太長, 到時open ticket過咗期, 你一樣要買過另一張機票比佢送佢番原居地嫁~

神未曾應許天色常藍;但衪曾應許生活有力!


複式洋房

積分: 456


5#
發表於 08-10-27 16:58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晟媽 於 08-10-27 16:35 發表
如果你吾怕煩! 可以乜都吾做住, 等工人入勞工處開file向你申索回程機票/錢. 咁到時勞工處會要求你同工人係勞工處出席調解會, 到時個調解主任會解釋番比工人聽, 僱主係有權選擇比錢定係比機票.

我上次比個PK屈, 佢 ...


thanks 晟媽
咪係lor, 佢仲話如果假使工人有原因而上唔到機, 僱主亦要補機票俾佢, 如無原因, 就等工人追溯-->調解-->仲裁!! too stupid!
咁即係要俾錢???


民房

積分: 7


6#
發表於 08-10-27 17:03 |只看該作者
真係好難請到好工人, NOW all philip maid is really bad and not respect to their employer. 而且有好maid 比人抄所以沒有好的


大宅

積分: 1670


7#
發表於 08-10-27 17:09 |只看該作者

..

若我, 會堅持給機票, 工人唔要咪等她去勞工暑先給她羅, 反正上調解又不用付款或罰款既! 只是埋單計數啫! 咪當調解員係withness.
** 究景係咪可以去平機會告"正苦" 對僱主不公平呢?
正一不公平條約.
可聯署嗎?

**有時我妙想天開, 因我現在工人好大洗不論清潔製或買餸連水電煤好都消"ho"好大. 她還偷用我女個人護理用品.
我心想id407內說包住宿, 外傭no food paid$300.
這樣我是否可以將計算如下? (我家庭成員有三人)

$180 清潔用品
$210 個人護理用品
$1200水電煤
+$3500食物
-----------------
$5090/4人 (3個家庭成員和外傭) 即每人基本開支$1272.5

那我應可收回工人個人基本開支$1272.5再給回no food paid$300, 咁我每月可取回外傭$972.5

....當然只不過在幻想而以....


大宅

積分: 1309

睛靈勳章


8#
發表於 08-10-27 17:16 |只看該作者
Is your e-ticket open for 14 days? If yes, how can she not accept the ticket?

原文章由 晟媽 於 08-10-27 16:35 發表
如果你吾怕煩! 可以乜都吾做住, 等工人入勞工處開file向你申索回程機票/錢. 咁到時勞工處會要求你同工人係勞工處出席調解會, 到時個調解主任會解釋番比工人聽, 僱主係有權選擇比錢定係比機票.

我上次比個PK屈, 佢 ...


複式洋房

積分: 456


9#
發表於 08-10-27 23:54 |只看該作者
原文章由 monster_zoo 於 08-10-27 17:09 發表
若我, 會堅持給機票, 工人唔要咪等她去勞工暑先給她羅, 反正上調解又不用付款或罰款既! 只是埋單計數啫! 咪當調解員係withness.
** 究景係咪可以去平機會告"正苦" 對僱主不公平呢?
正一不公平條約.
可聯署嗎?
...


唉, 連外傭稅"正苦"都攪到咁, 何況呢d不公平條約?
D高官又點會理我地ya, 正係諗你點虐待工人, 佢地自己都係僱主, 佢地做官既成日驚人揭發佢地點對工人先咁忍, 如果唔係, 我諗佢地可能激過我地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