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跳至

首頁

尾頁
   0


禁止訪問

積分: 15556


1#
發表於 17-3-27 10:55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大宅

積分: 3720


2#
發表於 17-3-27 11:05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咁細 ngai 雞罪名,罪成都唔荒判得大,可能都係援刑之類


伯爵府

積分: 19437

好媽媽勳章


3#
發表於 17-3-27 11:09 |只看該作者
應該重判!
不過佢地甘精,一定走法律隙!


珍珠宮

積分: 42132

2024年龍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牛年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最關心BB問題熱投勳章 開心吸收勳章


4#
發表於 17-3-27 11:10 |只看該作者
乜嘢係妨擾罪呢?最高刑罰是甚麼?

社會服務令?


珍珠宮

積分: 37700


5#
發表於 17-3-27 11:12 |只看該作者
等睇呢班人在全香港人面前,表演玩弄香港法律!


大宅

積分: 4692


6#
發表於 17-3-27 11:13 |只看該作者
雲妮彭 發表於 17-3-27 11:09
應該重判!
不過佢地甘精,一定走法律隙!
呢條罪最重都係罰款$5000同監禁3個月...... 好難想像會判得幾重


男爵府

積分: 7815


7#
發表於 17-3-27 11:13 |只看該作者


珍珠宮

積分: 37700


8#
發表於 17-3-27 11:13 |只看該作者
跟據bk定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大宅

積分: 4692


9#
發表於 17-3-27 11:19 |只看該作者
bufferzone 發表於 17-3-27 11:10
乜嘢係妨擾罪呢?最高刑罰是甚麼?

社會服務令?
呢條罪定義好廣,幾乎涵蓋所有在公眾地方嘅滋擾行為,可參考 香港法例 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 第4條: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最高刑罰係罰款$500或監禁3個月
P.S. 其實呢條罪比遊蕩罪還要輕......




別墅

積分: 937


10#
發表於 17-3-27 11: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亂掉垃圾都罰得重過佢


伯爵府

積分: 19437

好媽媽勳章


11#
發表於 17-3-27 11:35 |只看該作者
1997112 發表於 17-3-27 11:13
呢條罪最重都係罰款$5000同監禁3個月...... 好難想像會判得幾重

就係因為佢地"識玩法律",所以可以甩身!! 精人出口,唔出手..


男爵府

積分: 9209


12#
發表於 17-3-27 11:40 |只看該作者
scheong 發表於 17-3-27 11:13
跟據bk定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所以應該由監禁3個月開始計刑


禁止訪問

積分: 12299


13#
發表於 17-3-27 11:4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翡翠宮

積分: 77554

2024年龍年勳章 2024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4#
發表於 17-3-27 11:51 |只看該作者
根據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4條「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這罪罰則為「可處罰款$500或監禁3個月」




律政司想點?


大宅

積分: 1549


15#
發表於 17-3-27 11:53 |只看該作者
MsBusy 發表於 17-3-27 11:51
根據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4條「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這罪罰則為「可處罰款$500或監禁3個 ...

唔係最高刑罰呀


翡翠宮

積分: 77554

2024年龍年勳章 2024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6#
發表於 17-3-27 11:56 |只看該作者
happybirthday~ 發表於 17-3-27 11:53
唔係最高刑罰呀
佔中三子「預約拘捕」 妨擾罪僅罰$500囚3月

佔中事隔兩年多,今日終於有消息指,「佔中三子」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中大學者陳健民及牧師朱耀明將被起訴妨擾罪。而多名一同自首的佔領者,將被「預約拘捕」,包括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民主黨李永達、社民連黃浩銘等。

但所謂「妨擾罪」罰則如何?根據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4條「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這罪罰則為「可處罰款$500或監禁3個月」,條例內容雖然廣泛,但同為比較輕微的罪行,例如「無合法解釋而將門鈴拉動或弄響,敲門或打門,以致騷擾任何居民;或熄滅任何燈光」或者「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及「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而對居民或路人造成煩擾;或在公眾地方進行任何遊戲或遊蕩,以致在該處造成阻礙或形成喧鬧的集會」。

但在2014年,三子「自首」時,是承認「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名。根據《公安條例》第17A條第(3)款,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年。

戴耀廷自首時亦指,警方準備了一份相信是為佔中者自首而設的表格,列出一系列罪行,包括組織或煽動未經批准集會、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刑事毀壞及阻差辦公等,而他本人只揀選了「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罪名,但有心理準備被控告其他罪名。

根據「妨擾罪」過往案例,2012年,胡錦濤訪港,社民連成員前往迎接胡錦濤車隊,其間警方搶去所有示威物品,結果吳文遠把一件印有李旺陽肖像的T恤拋向車隊,當時吳文遠亦曾被控「公眾地方妨擾罪」,最後裁判官最後裁定他無罪釋放。

過往案例,2015年亦有一宗,男子疑在內地投資房地產失利,爬到上環一條行人天橋頂,舉起橫額控訴,後經勸喻返回地面,由於警方須封鎖行車綫,令交通大受影響,涉公眾地方妨擾罪。



http://www.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58856


男爵府

積分: 5479


17#
發表於 17-3-27 11:56 |只看該作者
咩罪名黎架?又判社服呀??


翡翠宮

積分: 77554

2024年龍年勳章 2024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8#
發表於 17-3-27 11:59 |只看該作者
scheong 發表於 17-3-27 11:12
等睇呢班人在全香港人面前,表演玩弄香港法律!
仲有人協助添, 檢控罪名刑罰仲輕過自首罪名, 仲有乜好講


翡翠宮

積分: 77554

2024年龍年勳章 2024勳章 2018復活節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親子王國15週年勳章


19#
發表於 17-3-27 12:00 |只看該作者
1997112 發表於 17-3-27 11:19
呢條罪定義好廣,幾乎涵蓋所有在公眾地方嘅滋擾行為,可參考 香港法例 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 ...
遊蕩罪最高可處監禁2年真係無眼睇


子爵府

積分: 10285


20#
發表於 17-3-27 12:07 |只看該作者
沙崙玫瑰 發表於 17-3-27 10:55
警方起訴佔中三子妨擾罪 最少8人被控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327/bkn-20170327101717657- ...

我諗係惊林鄭當選,班人又搵機會玩佔領,所以先下手為強,如果判左罪就無咁多傻人去敢去到佔領

首頁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