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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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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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1 00: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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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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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1 00:56 |只看該作者
chuck_bass 發表於 19-4-1 00:48
就係無簽任何doc, 而係5 日後其中一個列席會議高層係fb寫明" 好高興最近炒左個人 etc", 會議上個個都明白 ...

咁真係口同鼻拗啦,個高層係fb講任任野都唔可以證明公司同你之間點處理呢件事。依家冇任何文件support, 只可以上庭等個官判啦。正常無論任何原因需要解除合約都應該有black and whit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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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1 01: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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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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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到金來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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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1 11:47 |只看該作者
chuck_bass 發表於 19-4-1 01:03
因為個陣佢張doc連我名 日期都錯, 佢就收哂兩張跟住用兩個鐘改左張面目全非既doc出黎, 所以真係睇法庭點 ...

排左幾時上庭未?

樓主同公司都幾大仇口,對方甘樣算盡。

你又做左超過一年,除了追欠薪,樓主要開始搵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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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19-4-2 03:31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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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19-4-2 03:3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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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2 03:4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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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4-2 06: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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