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電台:
在9月3日的四點鐘傳媒簡報中,貴台記者陳妙玲在簡報會上非常不禮貎,不停打斷警方的回答,警方正回應所問問題時,作為市民的我因為陳小姐的打斷,跟本聽不到警方回答,陳小姐浪費了簡報會的時間,對市民不公平。當時陳小姐更大聲說「個場仲係我嘅」,其實這簡報會是警方讓市民更了解最近發生的事件,陳小姐怎可以口出狂言,我相信她情緒實不合適再參與此工作。陳小姐該天的表現,不停打斷警方回答,更不停在警方未回答完時間又發問其他分支問題,佔去約半小時,大大削減其他傳媒提問,實不公平。
懇請香港電台管理層及總編輯重視記者職業操守,絕不容許身為記者擾亂記者會的秩序,作為記者也要好好管理自己情緒,好好使用第四權,為市民發聲。
懇請香港電台管理層及總編輯交待陳妙玲小姐在四點鐘傳媒簡報中的守規則事宜。
一個市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