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天地

跳至

首頁
1

尾頁
   5


王國長老

積分: 1906

王國長老


發表於 09-11-17 13:30 |顯示全部帖子

(1) 子女如何理解父母離異

1.不要以為孩子不需要明白父母的離異,孩子旁觀父母衝突和分離,心底會產生許多疑問。
2.用簡單及容易明白的說話向孩子解釋父母因相處困難需要分開,強調父母的離異是大人的決定,
孩子沒有責任。
3.盡諒用平心靜氣的情緒面對孩子的疑惑,忿怒或反對。
4.用體諒及接納的態度回應孩子的不安情緒,例如:『我明白你因為我們要分開而很不開心…』
5.重覆保證父母對子女的愛和重視,例如 :『雖然爸媽要分開,但我們仍然愛你們,
你們也可以同樣愛爸爸,也愛媽媽。』
6.具體的告訴孩子在父母離異後的安排,更可能在安排上聽取他們的意願,
例如 : 與誰居住?誰接送他們往見另一方面父/母等等。
7.不要讓孩子錯覺父母離異是他們造成的。例如:不適宜說:
「你要乖乖地,否則激怒媽咪生氣,我和他又會吵架分開。」
不要令孩子誤以為一旦父母離異,他們便失去另一方。
8.不要在說話或態度上阻礙孩子對另一方的坦誠接觸,以增加他們的矛盾和壓力。
9.不要將孩子捲入夫妻的鬥爭漩渦。
10.不要在孩子面前數落對方以爭取孩子的支持,從而造成子女的心理壓力。
11.不要單單依賴孩子做情緒上的慰藉,這樣會影響孩子的成長及給他帶來沉重的負擔。


(2)父母的關係質素及衝突氣氛

研究指出,離婚父母持續性的衝突對子女簡直是一場噩夢。離婚調解服務是一項減輕離婚對父母及子女造成創傷的適切性服務。經過調解員中立的協商調停,離異夫妻可以重建關係,合作管養子女,當父母能暫時放下私人恩怨以子女的福祉為重,放棄爭鬥、語言中傷、投訴、呷醋等鬥爭行為,子女才能重拾和諧安寧。而且定期有質素的探訪,保持與非同住父母的親子關係,都是協助子女適應離婚,重建自尊和信心的重要元素。


(3)同住父母的情緒穩定性及照顧子女能力

子女在離異家庭目睹父母情感冷卻,以致衝突披離,是一個錐心刺骨的傷痛經歷。許多時候,離婚配偶為了處理自己的打擊和情緒,已經自顧不暇,對於子女有兩種極端的反應。有些父母閉口不言,對子女說:「這是大人的事,你不要管。」於是有一天子女忽然看見父母吵了一頓,父親執拾行李就孑然離開了,再也見不到這位曾經日夕相對的親人,這份失落是一個嚴重的創傷。另一種極端是父母把子女拉下戰陣,天天訴說對方的不是和自己委屈,甚至諮詢子女應否離婚,把子女捲入強烈的情緒漩渦,也是不智的行為。

子女可能會為自己曾經參與意見而悔咎終生,或者為家庭不明不白的解散而感到沮喪無能。如何向子女傳遞離婚的訊息對子女日後生活適應和理解有很大影響。離異父母應以簡單清楚的語言,不涉及孩子責任的態度,清楚表明父母不能相處要分開住,並且向子女保証父母不變的愛是十分重要的一環。

在子女的主觀感覺中,同住父母是自己在家庭變遷中唯一的親人,唯恐再度失掉這個親人,他們會變得焦慮、緊張、反叛或出現討好行為。同住父母需要對子女有很大的諒解和支持。才能協助子女疏導情緒困擾。可是最棘手的情況是同住父母自己也深受情緒困擾,出現過寬或過嚴的管教,甚至表現出一些不良現象;諸如成人倒退,倚靠子女作自己的情感慰藉,父母子女角色互換,催逼子女成長等等現象,令子女蒙受過重的心理負擔。


離異家庭的惡性循環

Grossman T. B. (1986). Mothers and Children Facing Divorce,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故此,對同住父母的經濟支援、輔導服務、情緒支援、親子輔導等等都有助子女適應父母離異的事實。

父母離異不由得孩子去選擇,他們只可默默地接受一切的變遷。這突如其來的轉變對青少年的影響比幼童來得更大。其一是他們已經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的是非觀念,他們會用自己的主觀經驗去判斷父母的行為,而他們的判斷往往會影響他們對當事人的感情。其二是成長中的青少年追求獨立自主、無拘無束,倘若父母的權威因父母分離而被削弱或變得蕩然無存,青少年或會利用這個機會為所欲為。


舉例來說,阿娟與阿坤結婚已有十七年,他們育有一名十五歲的兒子。向來,阿坤與阿娟分別扮演着嚴父慈母的角色。在管教兒子方面,父親說一句勝過母親說十句。近年父親因有婚外情而與母親離了婚,離婚後,兒子與母親一起居住,父親只與兒子每星期吃一餐晚飯。母親與父親絕少溝通,兒子便利用母親良善可欺的性格,呼風喚雨,變成了家中的小皇帝。母親對兒子的行為變得束手無策,唯有事事遷就他。兒子逐漸地由一位好學的學生變成無心向學的孩子,最後更索性放棄學業,游手好閒。父親目睹兒子一切的轉變亦不敢出聲,因為他離開了家庭,內心產生很大內疚,不敢插手去管教兒子。


由於要沒有權威的一方馬上改變作風樹立權威是較為困難,因此,在孩子心目中已樹立權威的一方為保持他(她)的權威,方便協助管教子女,他(她)必須主動地多與孩子接觸,多參與孩子的事務,不要被動地放棄他(她)過去所擔當的角色與責任,令孩子有機可乘


總而言之,離異父母若能把個人恩怨放下,合作照顧子女,繼續其在家庭內擔當的責任與角色,互相支持,子女才不至於受父母離婚的影響。


(4)子女與非同住父母的關係質素

夫婦離異,勢成水火,很容易採取「一刀切」的態度,以為一刀兩斷,就可以斬斷恩怨情仇,斬斷痛苦。然而親情是實在而永久的,最困難的僵局,就是「惡劣丈夫和良好父親」的現象。有些個案,丈夫不忠,發生婚外情,但他卻是一名愛護孩子的好父親,我們要協助當事人識別這兩個角色,以免因為自己婚姻的苦況誤要子女喪失骨肉相連的爸爸。如果能夠協議和平合理的定期探訪對子女適應和建立自尊都有良好幫助。


(5)家庭結構轉型的平穩過渡

離婚在心理情緒適應和社會結構的角度看,並非單純解除一紙婚書這麼簡單,一個核心家庭解體分裂成兩個家庭,通常演化為單親家庭或獨身家庭,有些家庭再演化為再婚家庭。由一種家庭結構轉型到另一種家庭結構,內中有不同的家庭角色、人際規範、期望、親情連繫和溝通等轉變。根據外國研究指出,通常一個再婚家庭達到完全整合和適應,需要七年時間。一般核心家庭離婚率達50%,而再婚家庭再次離婚的個案達到70%,可見再婚家庭比初婚家庭受到更嚴峻的考驗,這些離離合合的動蕩因素十分影响子女正常的發展需要。


為減輕子女在離異家庭中的挫折和創傷,輔導及調解服務,有助家庭平穩過渡,以下是離婚家庭過渡時期所需要的服務:

(1) 輔導離異夫妻及子女承認及處理離婚的哀痛。

(2) 輔導離異者對離婚的經驗在感性和理性上達到意義重構的和諧。

(3) 協助離婚家庭,將夫妻的恩怨與父母的合作角色分別開來。

(4) 維持及鞏固離異家庭的經濟穩定性。

(5) 採用調解服務,和平協議離婚後各種生活安排。

(6) 重建新的家庭角色和家庭關係,達致親情的維繫。

(7) 保持原生家庭,再婚家庭各方人士的良好溝通,減少重重的掩飾家庭秘密,羞恥內疚等負面情緒。

(8) 教育社群、學校,認識離婚和再婚家庭的心理、情緒和家庭需要,作出預防性的群眾教育,避免
兒童受情緒牽連的創傷。

(6)家庭環境變動的程度

對於離婚子女來說,家庭離異本身是一大變遷。為了協助子女適應,最妥善的安排是盡量減少生活上其他變遷。比喻說,父母已經分離,最好兄弟姊妹不要分離,以免產生多重失落(multiple-loss)的困擾。所以,所有子女最好能一起與其中一位父母同住,不要把子女拆散,以免子女同時失去一位親人及兄弟姊妹,對子女造成雙重失落(double-loss)。其次,在離婚後的居住安排,入學安排各方面,除了危險的暴力家庭以外,一切安排以最少變遷為原則(The least change principle),讓小孩子仍可享有鄰舍、學校、同學師長等熟習的親愛關係,減少適應困難。


http://www.divorcedparents.org.hk/ldys.html


別墅

積分: 669


發表於 09-11-17 18:00 |顯示全部帖子
3個post非常好


我會再同囡囡開始過


大宅

積分: 3062


發表於 09-11-18 00:44 |顯示全部帖子
good!


大宅

積分: 3294


發表於 09-11-18 09:05 |顯示全部帖子
受教 !


複式洋房

積分: 113


發表於 10-3-2 17:32 |顯示全部帖子
好正, 多謝哂!


大宅

積分: 3455

醒目開學勳章


發表於 10-3-3 15:32 |顯示全部帖子
THANKS FOR SHARE!

首頁
1

尾頁

跳至